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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车站社区企业做宣传 普及知识提升群众获得感
我院积极组织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信息来源:办公室、质量安全部 发布日期:2016-03-25 浏览次数:18327

今年的315是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群众对特种设备相关知识的了解,增强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近日,我院围绕“质量提升  共促发展”的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以电梯、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使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到车站、进社区、访企业……315当天,院本部及各分院充分利用现场检验检测的时机,组织多名电梯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南宁火车东站、嘉和城社区、广西欢宝药业有限公司及各地市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场所,采用发放特种设备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讲解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维保常识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现场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为重点宣传内容,向群众和企业广泛宣传讲解了电梯、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责任主体、安全使用及应急处置知识,增进了群众对特种设备的认识和了解,受到群众和企业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不仅如此,在日常检验中,广西特检技术人员也抓住一切可能的时机,向业主单位和维保人员详细讲解有关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保和应急处置常识,并对现场发现的一些实际操作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竭力保障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运营和检验、维保安全。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多份,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200余人次,不仅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更营造了人人关心和参与电梯、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良好氛围。

(特检技术人员在南宁火车东站现场讲解电梯安全使用知识)

(特检专家走进社区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为企业员工讲解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

(贵港分院技术人员在检验现场发放宣传手册)

 

(通讯员:寇春娟、马言;编辑:黄庆华:审核:朱一林;签发:谢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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