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信息检索
当前位置:
我院确保中秋国庆游乐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信息来源:起重与游乐设施事业部 发布日期:2012-09-29 浏览次数:4068

  

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地度过中秋国庆长假,营造安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我院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情况,督导各地加强中秋、国庆两节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开展监督检查,两节期间全区未发生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事故,有效保障了重要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在大型游乐设施的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中,我院在区质监局特设处的指导下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大公园、景区内即将到期的游乐设备进行依法检验,对重点场所未到期的设备进行检查,现场查阅了安全运营制度、岗位职责分工、应急救援预案及设备运行记录,查看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安全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责任主体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公园、景区要制定黄金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对于水上旅游项目以及缆车、索道、滑道等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凡属无证经营、不具备接待条件、无安全保障的设施和游乐项目不准对游客开放;二是游乐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心,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两节期间,通过我院认真排查、严查生产源头和使用环节,及时消除隐患,把关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取得良好成效。

 

(通讯员:覃海标;编辑:金奕岑;审核:叶海波

© 2007-2014 广西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
邮编:530219
您是本站第 3422430 位访客
网警备案号45010802000009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