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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深入企业开展“送法上门”学习宣传活动
信息来源:机电设备拓展事业部 发布日期:2013-12-09 浏览次数:10742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大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我院组织宣贯队深入企业解读《特种设备安全法》,开展“送法上门”学习宣传活动,为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共200多名干部职工开展宣贯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法》即将从20141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出统一、全面规范的法律,对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具有重要意义。该法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承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

(培训现场)

此次宣贯,由我院派出特种设备技术专家、高级工程师主讲,整个培训深入浅出、理论紧密联系实际,概述了全国和广西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大量的事故案例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情况,传达了国家领导人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重要讲话精神,阐述了《特种设备安全法》与《安全监察条例》相比较的特点,探讨了《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详细解读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内容。解读精彩纷呈,赢得与会人员阵阵掌声。

培训结束后,公司董事长高层领导表示高度认可,一致认为本次培训效果显著,内容丰富和详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实用性,给企业人员带来了全新的思路和精辟的见解,让公司所有员工对《特种设备安全法》有了更全面更深入更系统的了解,同时提高了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员工的自我规范意识,特别是大量事故案例对员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为今后确保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后,我院将把《特种设备安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培训、座谈、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方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六进”活动,使这部法律进厂门、进校门、进单位、进乡镇、进社区、进机关,使之广泛覆盖到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管理、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广大群众,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氛围。

 

通讯员:陈永继;编辑:金奕岑;审核:叶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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